根据《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(2021)》等文件精神,2021级外国语言文学大类本科生实行大类招生培养,采用“1+3”培养模式。为做好2021级外国语言文学大类本科专业分流工作,保证大类培养与专业培养阶段的有机衔接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,制定2021级外国语言文学大类本科生分流实施细则。
一、专业分流工作小组
组 长:胡崇芝、刘晖
副组长:吴少明、欧秋耘、胡波
成 员:冶慧颖、唐植君、汪燕华、陈曦、杨露、金汤、华丹丹、戴薇、
黄华明、伍晓飞
二、分流原则
(一)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
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专业选择机制及实施程序,确保专业选择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。
(二)“遵循志愿、成绩优先”的原则。
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,结合学生兴趣、志向和特长,按照第一学期期末专业课考试平均成绩+高考英语成绩排序,开展专业分流工作。
(三)适度引导与合理调配的原则。
对专业分流进行引导与调配,使学院各专业教学资源相对平衡,确保学生培养与教学质量,保持学科专业的持续发展,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。
三、专业分流计划
表1 分流计划表
专业名称 | 计划分流人数(上限) |
英语(3-4个班) | 30人/班 |
翻译(1-2个班) | 25人/班 |
四、专业分流工作流程
外国语言文学大类专业分流工作从第二个学期开始,具体步骤如下:
1. 专业分流前,组织大类内各专业对学生进行一次详细专业介绍(采用发放纸质、电子材料或宣讲等方式)。
2. 学生根据自己的志趣意向,选择志愿,按顺序填满二个志愿。
3. 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对学生申报情况进行考评,依据原则:志愿优先,按照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排序;同等顺序志愿下,根据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专业课平均分+高考英语成绩(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)排序,排序靠前的优先分流;当出现同等志愿,成绩排序并列时,以综合英语成绩排序,综合英语成绩相同再依次以英语口语、英语视听说成绩进行排序。
4. 如第一志愿未满足者,按照第二志愿再进行考评和分流,依此类推,直至所有学生都分流到具体专业,分流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三天。
5.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向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书面反映,由工作小组负责答复。
五、其他
1.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。
2. 取得学籍的入伍学生,退伍复学后,专业分流时优先考虑个人志愿。
3. 因学籍异动从其他专业、年级转入的学生,异动前已经确定专业的仍在原专业学习。
4. 本实施细则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,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,经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讨论协商解决。
5. 本工作小组成员如因工作变动,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,不再另行下文。
外国语学院
2022年4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