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9月11日,《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教财〔2023〕4号)出台,文件中明确提出“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,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(含第二学士学位、高职学生、预科生,下同)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;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。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,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。”
2023年已经申请助学贷款,并签订贷款合同的同学及共同借款人请注意:如果需要提高贷款额度的,合同中甲方(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)一定结合家庭经济及就读高校学费、住宿费、生活费等实际情况,认真商量,如果需要提高额度,操作流程如下:
一、借款学生请进入贷款系统https://sls.cdb.com.cn/,选择“生源地助学贷款”,输入相关账号,进入系统。
二、进入首页,点击左侧“贷款提额申请”
三、仔细阅读“国家开发银行2023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提额说明”
四、确认需要,点击“我已完整阅读并充分理解上述政策及相关释义”
五、点击“提额申请”,仔细阅读“贷款提额政策提示框”
六、如果需要,请点击“我已完整阅读并充分理解上述政策”,进入一下界面,输入“提额后贷款申请金额(元)”
七、仔细阅读“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提额申请单”,结合各自家庭经济情况及高校学费、住宿费等额度,最终决定是否需要提高额度,切记,提额操作一定是甲方两人(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)商量后决定!
八、远程提额申请其他注意事项:
(一)提额范围:2023年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。
(二)提额规则:提额申请由国家开发银行承办分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,将按照提额后的借款金额发放贷款。具体进展可登录“学生在线系统”查询合同状态。
(三)办理流程:如需申请提额,请于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2日(含)为止,登录“学生在线系统”进行借款金额提额申请和相关操作。如未在2023年10月22日(含)前登录“学生在线系统”提交提额申请,则视同您了解上述政策及提额相关事项,并放弃本次提额申请。
(四)温馨提示:国家开发银行不会以国家助学贷款提额申请为由,附加不合理条件、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,如收到此类邮件、电话或短信,请勿轻信,以免蒙受损失。
(五)其他相关事宜请关注:《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教财〔2023〕4号),教育部官网http://www.moe.gov.cn/srcsite/A05/s7505/202309/t20230915_1080601.html
《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就《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》答记者问》,教育部官网http://www.moe.gov.cn/jyb_xwfb/s271/202309/t20230915_1080600.html
《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升和利率调整的公告》,国家开发银行官网https://www.cdb.com.cn/xwzx/zcfb/202309/t20230912_11105.html